1.比选条件
金色阳光家园三期8#、9#、16#、17#栋门厅装饰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,现对该项目拟从公司劳务库中邀请不少于三家劳务公司(以下称为比选申请人)进行劳务比选。
2.项目概况
2.1项目名称:金色阳光家园三期8#、9#、16#、17#栋门厅装饰工程。
2.2工程地点: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。
2.3工程内容:金色阳光家园三期8#、9#、16#、17#栋门厅装饰工程(具体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)。
2.4工期要求:50日历天,具体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。
2.5验收标准: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。
2.6其他要求:按合同约定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技术能力: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招标专业的施工任务的能力,有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施工工机具及保证工期按期完工的施工力量;
3.2人员能力:书面列出主要施工人员来源;(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,如有)
3.3经济能力:有能满足本工程资金需要的经济实力;
3.4施工经验:具有类似工程承包及施工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4.评审办法
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“最低报价法”。
5.比选书获取与递交时间
5.1本次比选公告在亚新·(中国)官方网站官网上发布。网址:/。
5.2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,在2022年9月2日17时前(北京时间,下同)将回复函发送我司邮箱:jsfzgc@163.com,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4时。
比选人:长沙市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
市场开拓部电话:0731-85358277
联系人:张柳英
时间:2022年9月1日
回复函:比选参与书
比选参与书
致:长沙市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
比选申请人 (公司名称)满足本次比选资格条件,现自愿参加金色阳光家园三期8#、9#、16#、17#栋门厅装饰工程施工劳务比选,并遵循公司项目责任制及公司相关制度、比选文件及其附件要求,做好保密、不弄虚作假。
比选申请人(盖章):
日 期: 年 月 日